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甸支行与邹良义、刘玉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律文书确定由二被告连带给付贷款本金40000.00元,2017年1月执行立案后,案件承办人多次出警无法找到被执行人,我院依当事人申请依法查封了邹良义的50只羊以及刘玉柱的一辆吉利轿车。一直到2017年10月被执行人始终没有出现,案件临近执行期限,办案人胡法官既焦急又无奈。2017年10月27日清晨5时许,胡法官在睡梦中被电话铃声惊醒,原来是该案申请人得知被执行人出现在家中,胡法官顿时睡意全无,将情况汇报主管院长王树生后,王院长决定立即行动。
天刚蒙蒙亮,王树生、胡振、刘春兰三人就在法院集合一同前往刘玉柱、与邹良义家中,可出乎意料的是,即使执行法官们在第一时间赶到了被执行人家中,他们仍然还是扑了空,家中只有他们的妻子在家,看得出来,刘玉柱、邹良义很可能也是刚刚才离开。尽管如此,三位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这次机会,他们耐心地分别与他们的妻子谈心,了解情况,并进行劝解工作,表明利害关系,逃避并不能解决问题,况且两家人更是完全没有必要因为这四万元的事情连家都不敢回,希望她们能够说服刘、邹二人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经过三人的努力劝说,刘、邹二人的妻子都被说服了,表示一定配合法院工作。
通过与二人妻子的沟通了解到,原来刘、邹二人之所以不愿返还借款,是因为实际用款人是另有其人,他们是帮别人在银行贷的款。果然2017年10月28日一早,刘、邹二人带着实际用款人来到我院执行局,汇同农行相关工作人员,在办案人的主持下签下了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约定2017年11月28日先给付20000.00元,剩余款项后期给付。
执行工作就是这样,没有确定的时间,却有确定的期待,没有确定的希望,却有确定的职责。执行法官承办的每一个案件,一直都在脑海里浮现,当案件有进展的希望时,对于执行法官就像一剂有效的强心针,当案件没有希望时,还是要苦苦寻找,当案件从有希望到希望破灭时,更是要继续坚持,或者是苦口婆心、循循善诱,或是见缝插针、寻找突破。所以,每一个执行法官,都是内心强大的战士,都在努力着、坚持着、跋涉着,而一个个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结案的收获,就恰似瑟瑟寒风中隐约的腊梅飘香,清冽而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