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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的概念及立案标准

发布时间:2019-06-13 08:35:22


    一、什么是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还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

    二、贪污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贪污犯罪的立案标准规定为两种情况,一是达到数额标准,另一种是满足了较重情节的规定。

    贪污罪数额标准2017年4月18日起开始实施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贪污、受贿罪的相关量刑数额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

    1、受贿罪数额较大标准,30000元-200000元

    2、受贿罪数额巨大标准,200000元-3000000元

    3、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3000000元以上

    受贿罪情节认定标准

    1、较重情节:

    贪污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30000元,同时具有以下情节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受贿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30000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多次索贿的;

    (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3)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2、严重情节:

    贪污数额在100000元以上不满200000元,具有上述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受贿数额在100000元以上不满200000元,具有上述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的。

    3、特别严重情节:

    贪污数额在1500000元以上不满3000000元,具有上述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受贿数额在1500000元以上不满3000000元,具有上述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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