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给我钱,我就不给他车,我都把他的车扣在我这里了,我还怕他干啥!”武艳波法官听到原告的这句话,心头微微一颤。这样不行,得想办法赶紧解决这个纠纷,不然可能引起另一个更大的矛盾…武艳波心想。
原告王某诉被告刘某买卖合同纠纷,刘某向王某收购废铁后,刘某未向王某给付废铁价款,故王某诉讼至法院,要求刘某给付相应价款。主审法官武艳波查阅卷宗后,与原告取得了联系。在交谈中武艳波法官得知原告为了向被告索要价款,一气之下扣留了被告的车辆和被告后续所收购的废铁,想以此方法迫使被告履行给付义务。武艳波得知这一情形后,非常担心,她认为原告的这一做法有可能解决问题,也有可能激化双方之间的矛盾,从而引发另外一个诉讼。于是武艳波决定尽快着手,以此为案件的突破点,试着解决双方的纠纷。武艳波从多角度对原告进行了耐心劝导,帮原告分析他扣留被告车辆和物品的行为,从法律规定的角度释明这一行为可能引起的法律后果;其次,武艳波以情理的角度分析这一行为,可能导致被告没有车辆代步、出行不便,激化了矛盾,甚至扣留的物品目前正存在降价的风险,这样更不利于原告债权的实现。但武艳波法官知道,让原告就此交还手中的“筹码”也许他并不甘心,从而还要帮他解决实际问题。于是武艳波与被告进行了几番沟通,通过武艳波法官耐心说明和劝导,最终被告同意与原告握手言和。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情况,武艳波法官拟定了调解方案,并将双方约至林甸法院,隔窗对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均表示同意法官的调解方案,被告于当日给付原告欠款21 000.00,剩余欠款择期履行。原告也表示愿意将其扣留的车辆和物品返还给被告。
自此,武艳波法官隔窗调解的案件纠纷成功化解,并当即向双方送达了民事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的脸上默默的挂上了微笑,所有的矛盾伴着笑容随之褪去,原告辛苦收废铁的钱有了着落,被告也能安心经营自己的生意,武艳波法官的心也跟着放下了。武艳波法官在案件处理中,始终坚持以解决纠纷实际、真正从根本化解矛盾为办案目标,这一做法得到当事人的满意和认可,也收获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疫情期间,我院员额法官利用线上办案、多元解纷的方式积极推进案件办理质效,真正做到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