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法院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两级法院推行的多元解纷及诉讼服务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践行“打官司不求人”的承诺,全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4月13日,林甸法院东兴法庭联动四合乡政府、四合乡司法所、四合乡丰田村、县检察院驻丰田村扶贫工作组,充分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组织各方力量,发挥诉调对接作用,对一起财损纠纷进行调解,切实维护了诉讼各方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商某与刘某本是老相识,又有亲属关系,却因为一起农作物药害引发的财产损害纠纷走进了法院打上官司,农药产品质量需要鉴定,农害因果关系需要鉴定,致损价值需要评估......摆在双方面前的一道道难关都未能让他们的纷争停下来。两家因为此事,互不来往,遇见了不打招呼,本是亲戚关系却形同陌路。当地司法所、村委会经过多次分别的调解、协调均未能促使双方让步。
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即是老朋友,两家沾亲带故,原告老商又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东兴法庭刘实庭长觉得调解解决这起纠纷的可能性很大,对双方当事人也更有利。经与乡人民政府、司法所、村委会及驻村扶贫工作组进行充分的沟通后,法庭即组织邀请乡司法所、村委会、县检察院扶贫工作组等相关人员和双方当事人一起来到法庭进行调解。庭长刘实与人民陪审员王海春及应邀参与调解的所、委、组同志们一起,通过释明法律,宣讲政策,使用背靠背调解、迂回调解、联动调解、亲情调解等方法,充分发挥法院、司法所、村委会、驻村工作组各方优势,从法、从情、从理不同角度出发,经过大半天的努力,双方最终前嫌尽弃,达成和解协议,至此这起纠纷终得化解,老商、老刘握手言和,感情仍在。
这是林甸法院多元化解纠纷的又一成功范例。近年来,林甸法院通过创新机制加大对接力度,依托人民调解平台,以派出法庭为中心,与辖区社区、乡镇政府及司法所、派出所建立了定期联络机制。对诉前需要调处的婚姻家庭、继承、赡养、相邻关系纠纷以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集体诉讼纠纷等案件,尽可能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解决纠纷。有效地前移了化解矛盾的关口,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更加高效的司法服务,实现法院诉讼与社会大调解机制的良性互动。大量纠纷通过多元化解方式予以解决,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诉讼成本,同时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化解了农村村屯或家庭之间日益凸显的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了农村稳定和谐,提高了农村群众参与小康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