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大庆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黑财清底”执行攻坚推进会,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扫黑办会议精神,阶段性总结“黑财清底”工作,部署下一阶段执行攻坚工作。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谢洪程主持会议并讲话
各基层法院主管执行工作副院长、执行局局长,中院执行局各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干警参加会议
谢洪程强调,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之年,为落实好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六清”目标,确保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成效,全市法院必须把“打财断血”工作提上重要日程,采取果断措施大力推进。
“打财断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是“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基础”的根本要义和基本要求。要提高对“打财断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完成。
各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对本院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与执行统筹谋划、考虑。对需要判处财产刑、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的案件,要提前介入向公安、检察机关提出调查犯罪嫌疑人财产状况并依法予以保全意见,在审理过程中应当依职权进行财产调查、保全,防止财产转移,提高执行效率。进入执行程序后,要组建执行专班或专案组,各院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汇报、随时督办、限时办结。
要坚持特案特办、专案专办,建立绿色通道,即时送达、查询,采取查控措施。要严格依照法定条件、程序,及时采取强制措施。要制定个案执行方案和工作台账,挂图作战、挂牌督办,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发生。自6月8日起,开展“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
要用足用活网络查控、线下查询手段,拓宽财产发现渠道。执行干警不能过分依赖或只进行网络财产查询而忽视传统调查,要亲自到被执行人单位、家庭住所及其羁押场所进行调查了解,动员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通过其亲友代赔代缴。要借鉴、推广高新区法院“悬赏执行”做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因受疫情影响,羁押场所和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未开发对外办公,执行中存在会见难、送达难和财产处置难的情况。对此,执行干警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争取理解支持和配合。对已查封的车辆,要商请公安机关进行布控。对已执行到位财产,要以适当形式集中公开发放,大力宣传,营造声势,扩大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