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案工作提档升级的调研报告
课题负责人:孙艳
执笔人:徐铭泽
摘要:目的:了解我市区县级法院立案机构和工作流程的设置,以及人员和网络办公设施的配置,为院党组推进“平民法院”的建设,提升立案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方法:通过电话进行问卷调查,了解调研对象的具体情况。结果:我市五区、四县和高新区十个法院中,有七个法院设立了调解室,有八个法院采用了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办公。结论:设立调解室和采用网络系统办公,是我市区县级法院的主流做法,我院应考虑向大多数法院学习。
关键词:立案 调解 网络办公
关于立案工作提档升级的调研报告
立案庭
(2012年4月30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平民法院”建设,提升立案工作,切实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减少当事人诉累,方便群众诉讼,结合法院开展的重点调研工作,立案庭通过电话的方式对我市区县级其它九个法院的立案庭室进行了调查。根据我庭设置的问卷调查事项,我们了解到其它九个法院立案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立案流程分工的设置情况,以及网络办公等情况。
一、我市区县级法院立案机构设置的情况
根据调查的数据显示,我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让胡路区人民法院、龙凤区人民法院、红岗区人民法院、大同区人民法院、肇州县人民法院、肇源县人民法院,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院以及高新区人民法院,九个区县级法院中有两个法院没有设立调解室。没有设立调解室的法院是大同区人民法院和肇源县人民法院,加上我院,十个区县级法院中没有设立调解室的法院占总数的30%(见图表1.)。
十个区县级法院中,由业务庭负责送达工作的占总数的30%。由立案庭送达工作的占总数的70%,绝大多数是通过邮局邮寄方式送达的。其中,在立案庭中设立送达组专门负责送达工作的法院有让胡路区人民法院、红岗区人民法院和肇州县人民法院,并且送达组中也有采取通过邮局邮寄方式送达的情况。
各区县法院立案庭组织机构设置的具体情况如下:
1、萨尔图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组织机构为:一个立案大厅、一个调解室。由立案庭通过邮局邮寄方式完成送达工作。
2、让胡路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组织机构被称为“一厅、两室、三组”。“一厅”即立案大厅,其中包括“两室、三组”。“两室”即大厅内设有两个调解室。一是小额速裁调解室。小额速裁调解室主要负责对小额标的案件进行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再重新立案、排期,然后转至业务庭进行审理。二是速裁室调解室。速裁室调解室负责的案件多为离婚纠纷、继承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主要针对双方当事人没有任何争议的前提下进行办理。“三组”分别为鉴定组、司法辅助组、送达组。鉴定组的职能为:主审法官开完庭后,如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及字迹需要鉴定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去负责鉴定工作。司法辅助组的职能是:为主审法官留出书写判决书的时间,帮助主审法官去调查取证。送达组分二个小组,共由五名工作人员组成。送达工作70%采取通过邮局邮寄方式,30%采取人力送达方式。(另外还专门为当事人咨询设立了咨询室,功能为便于当事人立案前的咨询。)
3、龙凤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组织机构为:一个立案大厅、一个速裁室 、一个答疑室、一个立案接待室。由业务庭自行负责送达工作。
4、红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组织机构为:一个立案大厅、一个速裁室、一个立案接待室。由专门成立的送达组负责送达工作。
5、大同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组织机构为:一个立案大厅,没有设立调解室。由立案庭通过邮局邮寄方式完成送达工作。
6、肇州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的组织机构为:一个立案大厅,一个速裁室和一个送达组。由二名工作人员组成的送达组负责送达工作。
7、肇源人民法院立案庭的组织机构为:一个立案大厅,没有设立调解室。由业务庭自行负责送达工作。
8、我院立案庭的组织机构为:一个立案大厅,一个信访接待室。没有设立调解室。由立案庭通过邮局邮寄和有时由人力完成送达工作。
9、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的组织机构为:一个立案大厅,一个调解室。由立案庭通过邮局邮寄方式完成送达工作。
10、高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组织机构为:一个立案大厅,一个调解室。由立案庭通过邮局邮寄方式和由业务庭负责送达工作。
二、我市区县级法院立案庭人员配置和流程分工的情况
我市十个区县级法院的总人数大不相同,立案庭的人员配置和立案流程分工人员的配置也不相同。
(一)法院总人数及立案庭人员的配置情况
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我市十个区县级法院总人数及立案庭人员的配置情况如下:
1、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总人数247人,立案庭29人;立案庭人数占全院总人数的 11.74%。立案庭拥有本科学历或本科以上学历的为27名,高学历占立案庭总人数93%。
2、龙凤区人民法院总人数109人,立案庭10人;立案庭人数占全院总人数的 9.17%。立案庭拥有本科学历或本科以上学历的为9名,高学历占立案庭总人数90%。
3、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总人数150人,立案庭8人;立案庭人数占全院总人数的 5.33%。立案庭拥有本科学历或本科以上学历的为5名,高学历占立案庭总人数62.5%。
4、肇州县人民法院总人数114人,立案庭8人;立案庭人数占全院总人数的 7.02%。立案庭拥有本科学历或本科以上学历的为6名,高学历占立案庭总人数75%。
5、高新区人民法院总人数102人,立案庭6人;立案庭人数占全院总人数的 5.88%。立案庭拥有本科学历或本科以上学历的为6名,高学历占立案庭总人数100%。
6、红岗区人民法院总人数55人,立案庭5人;立案庭人数占全院总人数的 9.09%。立案庭拥有本科学历或本科以上学历的为5名,高学历占立案庭总人数100%。
7、我院总人数74人,立案庭5人;立案庭人数占全院总人数的 6.76%。立案庭拥有本科学历或本科以上学历的为3名,高学历占立案庭总人数60%。
8、大同区人民法院总人数90人,立案庭4人;立案庭人数占全院总人数的 4.44%。立案庭拥有本科学历或本科以上学历的为4名,高学历占立案庭总人数100%。
9、肇源县人民法院总人数85人,立案庭4人;立案庭人数占全院总人数的 4.71%。立案庭拥有本科学历或本科以上学历的为3名,高学历占立案庭总人数75%。
10、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总人数89人,立案庭4人;立案庭人数占全院总人数的 4.49%。立案庭拥有本科学历或本科以上学历的为3名,高学历占立案庭总人数75%。
我市区县级法院总人数与立案庭总人数对比情况差异比较大(见图表2.)。其中,以让胡路区人民人民法院的比例为最高,占总数的11.74%,以大同区人民法院的比例为最低,占总数的4.44%。各院立案庭拥有高等学历人数的比例,以大同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比例数为最高,占总数的100%;以我院立案庭的比例数为最低,占总数的60%。
(二)立案庭立案流程分工人数的情况
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我市十个区县级法院立案庭立案流程分工人数的情况如下:
1、萨尔图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总人数8人;负责立案流程分工 人数为1人,占立案庭总人数的13%。
2、肇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总人数4人;负责立案流程分工人数为1人,占立案庭总人数的25%。
3、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立案庭总人数4人;负责立案流程分工人数为1人,占立案庭总人数的25%。
4、龙凤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总人数10人;负责立案流程分工人数为3人,占立案庭总人数的30%。
5、让胡路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总人数29人;负责立案流程分工人数为10人,占立案庭总人数的 31%。10名工作人员负责的分工比较多,诸如信息录入、审查、扫描、立案、收费、分案、排期、收转、邮寄、送达。
6、大同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总人数4人;负责立案流程分工人数为2人,占立案庭总人数的50%。
7、肇州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总人数8人;负责立案流程分工人数为4人,占立案庭总人数的50%。
8、高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总人数6人;负责立案流程分工人数为3人,占立案庭总人数的50%。
9、我院立案庭总人数5人;负责立案流程分工人数为3人,占立案庭总人数的60%。
10、红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总人数5人;负责立案流程分工人数为5人,占立案庭总人数的100%。
负责立案流程分工的人数占立案庭总人数的差异特别大,其比例从萨尔图区人民法院的13%到红岗区人民法院的100%(见图表3 .)。
三、我市区县级法院立案庭采用网络办公的情况
调查的结果表明,我市十个区县级法院中有八个法院已经采用了网络办公系统,占法院总数的80%(见图表4)。采用网络办公系统的具体情况如下:
萨尔图区人民法院、让胡路区人民法院、龙凤区人民法院、红岗区人民法院、大同区人民法院、肇州县人民法院、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高新区人民法院等八个法院均已采用大连“大工”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办公。目前,只有肇源人民法院和我院没有采用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办公。
四、机构、人员设置及网络办公对工作影响的分析
根据调查的情况,本文尝试分析法院的机构、人员设置及网络办公对工作产生的影响。
(一)机构设置
我市十个区县级法院机构的设置与其管辖范围大小、管辖人口多少以及业务量有着密切的关系。但从总的情况来看,十个法院中有七个法院设立了调解室,这说明了调解室的重要性。结合建设“平民法院”,发现设立调解室有如下八点优势:
1、有利于讲大局。在立案庭设置调解室,将调解工作归口到一个庭室,使调解工作便于法院统一协调管理。
2、有利于讲为民。在立案庭进行庭前调解,可以减少群众的诉累、降低当事人的诉讼费用。
3、有利于讲质效。在立案庭进行庭前调解,可以减轻业务庭室的压力,使其能够集中精力开展审判工作。
4、有利于讲学习。立案庭增加了专业工作需要学习。业务庭室从调解工作中解脱出来,增加了学习业务的时间和精力。
5、有利于讲团结。统一在调解室做调解工作,避免了各庭室调解时,调解率高低不一的状况。可以避免各庭室之间因此而产生不睦的情况。
6、有利于讲务实。调解工作放在调解室统一来做,可以使调解室与各业务庭室都集中精力做各自的专业性工作,使各自的本职工作做得更加严谨缜密。
7、有利于讲进取。立案庭增加调解工作,会对调解工作进行研究,开创调解工作的新局面。
8、有利于讲廉洁。调解工作放在一个庭室,便于对调解工作廉政的集中管理。
总之,单独设立调解室有利于法院整体的诉讼和审判工作,有利于推进“平民法院”的建设。
(二)人员设置
立案庭人员的数量、学历以及负责立案流程分工的人数情况,向我们展示了各法院对立案工作的重视程度以及立案庭的功能。
1、立案庭人员的数量与法院总人数的比例说明法院对对调解工作管理的方式不同,对调解工作重视的程度不同。过半数的法院中,立案庭的人数占法院总人数接近6%,最高的达到11.74%;立案庭中高学历的工作人员占立案庭总人数75%以上的法院高达80%。这说明,多数法院对立案庭人员的配置是比较重视的。立案庭人员的数量和素质影响到为法院工作把好第一关的问题。虽然在立案庭增加少数的工作人员,但是可以大大减少各业务庭室的工作量,以少代多,能够达到提高工作质量的效果。
2、各法院都从立案庭人员中分派出立案流程分工的人员。这个比例数的大小,展示着立案庭功能的多少。十个法院中有六个法院负责立案流程分工的人数占立案庭总人数的50%及以上。但是,从事立案流程分工的人数越多,说明从事其它工作的人数越少,从而导致立案庭的功能也就越少。这一点倒是应当引起一定的重视,并且需要改进的。
总之,从上述机构设置和人员设置中不难看出,对立案庭机构及其人员的配置对整个立案庭的工作和功能有直接影响。
(三)网络系统办公
我市区县级十个法院中已有80%的法院采用了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办公。这不仅说明,这是潮流和趋势。更重要的是,采用网络帮工系统不仅能提高工作效率,也能提高工作的质量,还可以防止不正之风。院领导可以通过网络操作系统及时了解立案工作进展情况,批示工作。同时,也可以通过扩大该系统的操作功能,院领导可以通过操作系统批办案件、下发文件,提升全院信息化管理水平,向无纸化办公迈进,开启低碳办公的新时代。
五、对立案工作提档升级的建议
为了推进“平民法院”建设,努力把立案庭这一的窗口单位建设成“为民服务、化解矛盾、重塑形象”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的作用,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树立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基于调研的结果以及我院的实际工作情况,现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1、设立调解室
配备审判人员和书记员,对来立案的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对双方当事人没有争议的案件进行速裁。
2、安装立案专用业务软件,建立网络操作系统
要求每名工作人员做到熟练掌握立案操作系统,同时保持人力完成立案的能力,在出现停电、网络系统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保证立案工作正常运转。按照立案软件的工作流程,工作人员按业务职责独立工作,做到人力、物力的合理分配。同时,每名工作人员都能全面掌握各个环节的内容以及操作,确保只要有一个人在,整个操作系统正常运转。
3、安装指纹签章设备
在各庭室安装指纹签章设备,可以减少高峰时间段各庭科室盖章时发生的拥堵现象,以提高工作效率。并且,指纹落实到个人,还可以防止内部人员私自制作文书的现象发生。
附件1.:调查问卷
1、 工作人员情况(法院总人数、立案庭总人数)
2、 组织机构情况(是否有速裁室、设立送达组等)
3、 立案流程分工情况(单人或多人制办公)
4、 网络办公情况(是否采用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办公)
图表1.我市区县级法院设立调解室比例图(70%:30%)
图表2. 我市区县级法院总人数与立案庭总人数对比图
图表3. 流程分工人数占立案庭总人数比例图
图表4.我市区县级法院采用网络系统办公比例图(8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