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东风法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辖区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按照院党组建设平民法院的部署,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坚持“重调解、精审判、强执行”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平民法庭建设,在全庭干警的共同努力下,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
2013年林甸法院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院党组对平民法院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是顺应时代发展、与时俱进的重大举措。对此,东风法庭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了
相应的实施方案。
一、加强民事审判,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在审判工作方面,继续坚持追求有效率的公正,重调解、精审判。做到换位思考,能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采取有效措施,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努力精减办案环节,压缩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力争让当事人少跑一趟路,少花一分钱,实现早日结案。在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上严格依法操作,保持公心,使办案质效进一步提高。实现案件的上诉率、改判发回重审率进一步下降,调解成功率大幅上升。审理好与民生工程相关的案件,主要是在实施“兴业、富民、强县”战略中涉及的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案件。争取得到人民群众对法庭审判的公正和司法权威确立的普遍认同。
二、落实便民措施,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落实各项司法便民措施,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努力营造便捷高效的诉讼环境。一是保障巡回审判点的工作开展、方便民诉。同时,为方便年老和有残疾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实际情况把开庭地点选在村委会、当事人家中或是田间地头。二是创新立案方式解民忧。严格立案审查,杜绝当立不立、不当立而立的错误立案现象。对于有些农民群众因身体的原因无法亲自到法庭立案、有些当事人受文化所限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委托手续,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合法诉求。为此,我们将进一步开展登门立案服务、预约立案服务,做到一次性立案、送达开庭传票,尽可能方便特殊人群众参与诉讼活动。三是服务三农加强季节性案件的审理。与土地耕种、庄稼收割、草原采收有关的季节性案件多发生在春秋季,如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双方发生冲突将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并增加审判工作的难度。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我庭将在备春耕前对辖区内进行排查梳理,凡涉及此类诉讼,我庭将为当事人开通绿色通道,开展一站式服务,优先予以解决,避免当事人损失的扩大。
三、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执行工作的开展应与审判工作同步,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我庭将推行强制执行预告制度,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在受理案件后及时发出限期执行通知书和诉讼须知,以书面形式敦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并告知被执行人司法救济的途径和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明以法律、晓以利害,促使被执行人权衡利弊,自觉履行义务。
四、注重司法宣传,树立人民法庭新形象
2013年我庭将加大与研究室及有关部门的合作,借助《黑龙江法制报》、《大庆日报》、《大庆晚报》及《林甸法苑》季报的宣传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在司法宣传方面,积极积极撰写宣传和调研稿件,积极宣传我庭在审判实践中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树立我庭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