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第一课
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是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举措。林甸县法院以多种形式面向未成年人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请进来,走出去,通过送法进校园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增强法律意识。10月24日,林甸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晖作为法治副校长为林甸县第三中学的同学们上了一堂主题为“文明校园、远离暴力”的法治课。
课堂上,陈院长通过播放相关新闻图片、例举身边真实案例,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从“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表现、原因、特点”及“如何应对校园欺凌”几个方面进行全面详实的讲解,让同学们进一步认识了校园欺凌及其危害性和防范身边欺凌的方法;教育引导同学们当发生矛盾纠纷时,要通过正常程序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人身安全;最后,陈院长呼吁学生“不做欺凌者,不怕欺凌人”,坚定勇敢的向欺凌说“不”,要坚决反对、绝不参与校园欺凌。课后,陈院长还通过播放法院宣传片、展示图片等形式,让同学们近距离了解法院,学生们被法院浓厚的法治氛围所吸引,强化了理想信念。
未成年的健康成长关乎每个家庭幸福和谐和整个社会的发展,帮助和引导同学们树立法治意识,全力保障同学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校园内外营造良好的法冶环境,是全社会的义务,更是人民法院的应有之责。下一步,林甸县法院将持续开展“公众开放日”与“送法进校园”活动,让青少年在愉快活跃的课堂氛围里充实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为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法治校园提供有力保障,用司法之手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