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人民法院
关于暂时关闭线下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
接待场所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当前林甸县疫情防控需要结合本院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1月25日起,我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现场办理立案等诉讼事项和接待申诉信访群众,恢复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通知;
二、拟到我院办理立案、提交诉讼材料的,可通过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黑龙江)”、律师可通过“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办理立案、提交诉讼材料等诉讼服务活动,不便网上立案的,建议选择邮寄方式办理;
三、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相关诉讼事项,请及时通过我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问询联系;
四、申诉信访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1、拨打立案庭或信访办电话;
2、向我院直接邮寄申诉材料。
五、我院设专人负责处理立案及信访事宜,联系方式及工作时间如下:
县法院立案庭联系电话:17804595053
县法院信访办联系电话:17804595055
花园人民法庭联系电话:17804595091
东兴人民法庭联系电话:17804595083
鹤鸣湖人民法庭联系电话:17804595012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我院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