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更加有效地防范司法廉政风险,我院决定统一规格和标准,对每一件案件设立“案件廉政风险跟踪评价卡”。
二、该卡与涉案卷宗要同步运行,设置监督点。
在程序上,要从起诉时间至法律文书送达时间,针对诉讼每一个环节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
在实体上,要对证据采信、自由裁量、事实认定等方面进行自我、业务庭、院评查组三级评查。
在对案件全面监督上,要对该案有无非履行职责干扰、是否发生当事人有理上访和是否有媒体负面报道等情况进行记载。
三、每件案件针对该案是否应当受理、证据评价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判决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是否严格实行合议庭制和审判委员会制度等都需填写评价卡。
四、“风险跟踪评价卡”将由各业务庭、局的内勤收取,每月司法统计报表时同时上报到研究室,最后交由纪检监察部门汇总、梳理并存档。
附:案件廉政风险跟踪评价卡。
案 件 廉 政 风 险 跟 踪 评 价 卡
编号:
案 号
案 由
立案时间 当事人 原告:
承办
时间
被告:
合 议 庭 情 况
审判长
主审人 合议庭成员
该案是否在受理范围 适用程序
依职权调查取证情况
认定事实是否清楚
证据采信是否合法
合议庭合议情况
当事人对庭审意见
(双方当事人当庭签署意见并具名)
是否上审委会
及审委会决定
是否上诉、二审审理情况及再审情况
该案是否超审限(注明所超天数及理由)
该案有无非履行职责干扰
是否有当事人上访
是否有媒体负面报导
本卡由各业务庭、局的内勤收取,每月司法统计报表同时上报到研究室,转交纪检组统一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