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财产,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林甸县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执行案号:(2022)黑0623执731号
执行依据:(2022)黑0623民初33号
涉案标的:本金118000元及利息、迟延履行金
被执行人:张东辉
性别:男
身份证号:230623196604170033
被执行人:李春华
性别:女
身份证号:230228197407180042
悬赏内容:凡提供线索真实有效(不包括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或通过所提供的线索使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10%支付赏金。本院郑重承诺,以上内容自发布起为期一年内有效。
举报联系人:康法官
联系电话:18045975789、13836899299
特此公告
林甸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