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5 19:53:18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七巡察组从2023年5月25日开始,对林甸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为期1个月的常规巡察。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市委第七巡察组主要受理林甸县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其他党员干部重要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相关规定处理。信访接待截止于2023年6月23日。
接访地址:林甸县人民法院A-206办公室。
举报电话:0459-3328124,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寄信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19号,市委巡察办转市委第七巡察组(收),邮政编码163000。
特此公告。
中共大庆市委第七巡察组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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