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辖区内湿地资源丰富,不仅是重要的水源涵养地,也是丹顶鹤、白鹤等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的栖息地。今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实施一周年,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为了提高公众对湿地资源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林甸县法院充分挖掘本地湿地资源特色和文化内涵,开展了形式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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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点挂牌

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联络点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弘扬新时期“两山理念”的生动实践。林甸县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绿色发展理念厚植于心,付诸行动,不断加强与各部门衔接协作,建立健全涵盖日常联络、诉讼服务、工作调研、信息互通、协同治理等方面的联动机制,共同织密生态环境“保护网”,逐步扩大环资审判辐射面和影响力,真正把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联点打造成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名片和展现林甸县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窗口。
02 湿地巡护


林甸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与县国营苇场共同开展环扎龙湿地日常巡护、卫生清理工作。巡护、巡查的重点任务是对扎龙湿地核心区域内易发生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区域进行巡查,对水面漂浮物、地上垃圾进行分类打捞、拾捡,对水位监测点、宣传牌等基础设施日常管护进行检查。林甸县法院干警将从自身做起,增强环保意识、生态意识,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用实际行动呵护美丽湿地。
03 日常宣传在行动



在林甸县法院、鹤鸣湖法庭、花园法庭、东兴法庭及国营苇场悬挂环境保护相关宣传条幅,加强群众对湿地保护、环境保护的认识和了解,呼吁群众积极参与湿地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湿地保护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04 开展专题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的颁布实施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成果,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战略举措,法院干警要充分认识湿地保护法颁布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把握湿地保护法的精髓要义。通过日常学习环境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业务水平,更好地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