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人民法院干警政治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13-03-28 09:58:07
为提高干警的素质,把干警的政治学习落到实处,经院党组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警的政治学习,包括业务学习,时间在每周五上午,学习时不准请假,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由党组书记同意。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政治理论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法律、法规政规教育,政治活动等,同时学习小组要总结一周的活动情况,确定下周的工作任务。
三、采取行之有效措施,制定学习规划,确定学习内容,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讲课、报告、讲演、召开或聘请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等,增强学习的热情,扩大学习的效果。
四、干警在学习中,要认真记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和体会,院党组要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督促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试测评。将考试测评情况作为评先选优,提拔的主要依据。
五、加强领导,院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政工科、纪检组、调研室人员为成员的学习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院的学习任务,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馈情况,征求意见,使我院干警的学习有声有色。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