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人民法院信访案月通报制度
发布时间:2013-03-28 10:55:12
为了切实做好信访工作,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立案庭对本院的信访情况每月发一期通报。
二、通报的内容为当月本院各业务庭的信访案件的数量及办理情况。
三、通报发放范围为本院各位领导、各局庭科室队及上级有关部门。
四、各涉访单位要根据通报的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涉法涉诉访工作。
五、本制度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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