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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借条为啥成了抢劫罪?

  发布时间:2013-04-23 14:16:14


聂成问:

  我的朋友张某是农村的个体贩运户,靠开自己的货车收购、贩卖农户的瓜果蔬菜为生。不久前因收购资金不足,他向村民于某借了2万元并出了借条,收菜后去城里卖。因为路遇暴风雪,被堵在了道上,他车上的蔬菜因被冻等原因烂掉。

  这样一来,张某老本赔尽,2万元借款到期无法偿还。于某多次上门催要不果,就要按借款协议开走张某的货车。货车被开走就等于断了张某一家的生路,情急之下张某想出了抢回借条、赖掉欠账的念头。于是,张某慌称还钱,来到一小饭店,借口查看借条,将借条要到手后,将于某打晕后逃走。店主报案后张某被抓,最近被以抢劫罪判刑。

  借条是张“纸”,不是金融证券,抢借条为啥会被认定为抢劫?

  评析:借条是张“纸”,但不是普通的空白纸,而是一种凭证性文书。它是借用人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出借方的条子。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借贷关系消灭。尽管与支票、股票等有价证券有区别,借条不具有当然的价值,但是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则具有价值,是一定的财产权利凭证,具有表明一定财产所有关系的特征,体现一定的民事权利。而该民事权利的物化就是财产,即借条也是一种财产性利益。

  张某抢劫借条的目的是不还钱即消灭债务,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侵犯他人财产、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符合刑法第263条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可以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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