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 助企服务十条措施 发布时间:2024-06-28 15:40:20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法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持续 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的政治意识,转变作风,优化服务,着眼当前,惠及长远,促进县域经济平稳运行,林甸县法院特制定出台助企服务十条措施。一、助推涉企纠纷诉前化解。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行业调解间的联系和互动,强化诉调对接工作,巩固和 完善大调解格局。对涉及产业招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案件, 通过多方协调,引导诉争各方通过调解解决争议,发挥行业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纠纷化解中的作用。二、畅通涉企纠纷“三快”绿色服务通道。在诉讼服务中心 专门开设绿色窗口,受理企业诉讼案件,在企业密集的经开区设立巡回审判点,实现家门口立案、家门口解决纠纷。从立案、审判、执行抽调业务骨干,成立“助企团队”,对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三、维护企业稳岗用工。针对劳动者因疫情治疗、隔离以及 企业因疫情停工停产引发的劳动争议,依法合理认定疫情防控期 间劳动者的报酬待遇,审慎处理劳动者因欠薪、企业因经营困难 等引发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引导企业与职工协商通过调整 薪酬、转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企业用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四、审慎采取涉企财产保全措施。严格审查涉企财产保全申 请,既考量保全的必要性,又兼顾保全的合理性,保障双方当事 人的利益。在金钱债权案件中,被采取保全措施的企业提供担保 请求解除保全措施,经审查认为担保充分有效的,应当裁定准许,不得以申请保全人同意为必要条件。五、规制涉企民间借贷市场秩序。对“高利转贷”“职业放 贷”等违法借贷行为,依法认定其无效。依法否定规避利率司法 保护上限合同条款,对变相高息等超出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利 息部分不予支持。在审判执行过程中发现有非法集资、“套路贷”、 催收非法债务等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移送相关部门。六、加强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保护。严格执行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坚决防止利用不当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对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要区分 违法与违规边界。严格认定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防止随意扩大适用。七、优先采取涉企执行案件“活封”措施。查封企业的厂房、 机器设备等生产性资料的,优先采取“活封”措施,在能够保障 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应当允许其继续使用或者利用该财产进行 融资。需要查封的不动产整体价值明显超出债权额的,应当对该 不动产相应价值部分采取查封措施;因不动产未办理分割登记而 对其进行整体查封后,应当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分割登记并解除对超标的部分的查封。八、精准适用涉企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严格区分失信 惩戒与限制消费措施的适用条件,被执行企业仅符合限制消费情 形但不符合失信情形的,不得将其纳入失信名单。严格区分失信 与丧失履行能力,企业因经营失利丧失履行能力且不具有法律、 司法解释规定的规避、抗拒执行等违法情形的,不得以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义务为由将其纳入失信名单。九、充分发挥破产拯救功能。对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无法清 偿所有债务但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积 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债务重组、资产重构等方式进行庭外和解,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于已经进入破产程序但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积极引导企业通过破产重整、和解等程序,全面解决企业债务危机,公平有序清偿相应债权,使企业获得再生。十、建立院企宣传调研平台。深入调研企业发展中的法律问 题,并运用司法大数据分析纠纷特点,发现突出问题,为企业具 体诉讼和依法经营提供法律指引,帮助企业补短板、防疏漏,引 导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创新。针对企业提出的司法需求和审 判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定期进企业做法律讲解。充分发挥典 型司法案例的引领作用,结合审判工作选取典型案例,以案释法。 通过邀请企业员工参加“公众开放日”、庭审观摩,让企业员工“零距离”感受司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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