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中院和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我院高度重视,深入开展了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一是成立组织,落实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各副院长为副组长,纪检、审监、研究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和综合。由院长对整个活动负总责、各副院长具体负责、各庭室长直接负责,在全院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活动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深入调研,制定方案。为使活动有序开展,在广泛征求分管副院长和庭室长意见的基础上,数易其稿,研究制定了《林甸县人民法院开展政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规范司法行为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工作目标、整治的问题、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提出6个方面的工作目标,明确了6个要集中整治的问题及要规范6个方面的司法行为,确定了四个工作阶段,使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内容、有措施、有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
三是广泛动员,营造氛围。我院于4月25日先后召开了庭室长会和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了广泛动员。会上宣读并下发了我院的《方案》,院长刘文革亲自做了动员讲话。他强调,要通过开展政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规范司法行为活动,找准问题、深入查摆,对症下药,在整改问题上想对策、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实现规范审判管理、统一法律适用、规范司法程序、规范文书制作、规范执行行为、加强司法作风的工作目标,从而提高审判质效,推动法院规范化和平民法院建设。同时,利用会议、座谈等形式,宣传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重大意义,统一了全院干警的思想,为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根据纪检组提供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