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法院召开“帮信罪”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4-11-11 15:22:49
近日,林甸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最(以下简称“帮信罪”)案件审理情况。发布会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传东主持,社区工作者及群众代表受邀参加。
发布会上,刑事审判庭刘琳琳法官通报了2021年以来林甸法院审理“帮信罪”案件的基本情况,简要介绍了“帮信罪”的概念、常见形式、呈现特点、法律后果以及如何预防和下步工作打算。
据介绍,随着网络犯罪呈多发态势,相应帮助行为也逐渐增多,自2021年,林甸法院共审理“帮信罪”案件共计59件81人。涉案资金流水达上亿元,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拘役5个月不等刑罚。“帮信罪”是电信诈骗犯罪链条上的多发名,2023年以来,帮信犯罪案件数量已仅次于危险驾驶罪。
林甸法院高度重视“帮信罪”案件的审理工作,及时总结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难点,总结类案裁判方法,统一裁判尺度,不断提升审判质量。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惩处犯罪行为,多措并举追赃挽损,运用追缴、退赔、财产刑等经济制裁手段,坚决铲除犯罪经济基础。一方面依法追缴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另一方面,结合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违法所得数额、前科情况、悔罪态度等因素依法适用罚金刑,并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不断将打击帮信犯罪工作向纵深推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我们所说的“帮信罪”,是“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犯罪”的简称。根据刑法规定,“帮信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简而言之,“帮信罪”就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然为其提供条件的行为。
(1)出售或出借银行卡
(2)租赁、销售微信号
(3)刷单、走流水
(4)为诈骗犯罪集团提供技术支持
(5)帮助诈骗团伙建立聊天群
一是依托人际关系形成团伙作案。因犯罪成本低、收益高、不需要技术和知识水平,赚钱轻松,一些行为人受到利益驱使,在尝到“甜头”后,还推荐、拉拢身边亲朋好友加入,形成一定组织,甚至转为上线来抽取提成。
二是犯罪行为套路较为固定。梳理林甸法院的案件,最常见的类型以支付结算型帮助为主要模式,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提供银行卡及配套U盾、身份证、电话卡或者微信账号等用于收取违法所得。
三是低学历、低收入、低龄化的人员占比较高。因无稳定经济来源,行为人或因法律知识欠缺被不法分子利用,或藐视法律明知故犯而实施犯罪。
四是追赃挽损较为困难。信息网络犯罪及“帮信罪”的手法比较隐蔽,且善于利用微信、支付宝及个人合法账户转移资金、逃避法律监管,等被害人意识到被骗报案时,受骗资金早已分散转移,损失难以追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外,《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不要贪图蝇头小利而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不仅害了自己,也可能影响子女的一生,“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最终付出惨痛的代价。在此林甸法院向社会呼吁:要时刻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妥善保管银行卡、手机卡等个人财物,坚决拒绝出售、出租、出借行为,要理性对待刷单等能挣快钱的兼职,家长、学校要正确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远离诱惑。若发现身边有此类违法犯罪线索一定要及时报警,谨慎防范因挣快钱而落入圈套,成为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行为的帮凶,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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