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林甸法院法官刘琳琳获评“全省法院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25-08-28 14:41:10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促进工作,进一步激发全省法院广大干警“力争在全国法院系统走在前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法院决定对“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院”“全省优秀法庭”“全省优秀法官”予以表彰,其中,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刘琳琳获评“全省法院先进个人”。
刘琳琳同志现任林甸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她始终怀着对司法事业的忠诚和热爱,恪尽职守、臻于至善,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优异的工作业绩,不断书写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时代答卷。
2023年度因办案质效居于全市前列受到表彰;2019年、2021年、2023年、2024年因考核优秀受到嘉奖;2023年和2024年撰写的法学论文分获省级二等奖、三等奖;2025年被大庆市总工会评为“匠心卓越 星耀大庆”十大典型人物之一;同时获评林甸县“两优一先”优秀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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