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马上筹钱,现在就给!”在拘留所门前,一直以“拖字诀”应付执行的王某,态度发生180度大转弯,彻底放弃了侥幸心理,当场凑齐了拖欠7名农民工的劳务费。
李某等7名农民工与王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王某应支付7名农民工工资共计44000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当场履行10000元并承诺分期支付剩余款项。后续王某仅支付了一次2000元,便“销声匿迹”。
为找寻被执行人下落,执行干警多次前往王某家中,其家人表示王某出门去讨要工程款,联系不上,执行干警只得先对其家中的机器设备采取查封措施。后经多方走访了解,发现王某正在某工地施工,于是立即前往将其带回法院。
鉴于王某屡次失信,且完全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执行干警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启动司法拘留程序。在此期间,执行干警持续对王某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后果。
王某感受到了林甸法院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力度与决心,态度发生明显转变,并表示主动筹款,在拘留所办理手续时,将剩余的32000元全部给付。
下一步,林甸法院将继续以“如我在执”的责任感,厚植为民情怀,强化执行措施运用,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让公平正义可感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