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通讯》2025·第9期《深化府院联动 赋能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林甸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市、县委决策部署,锚定实质解纷、维护群众权益、服务县域发展大局,以系统思维构建府院联动工作体制机制,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一、坚持“两个立足”,明晰府院联动方向
	坚持法治林甸、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动摇,保持府院联动始终朝着正确方向前进。
	一是立足职能发挥,助推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针对行政执法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林甸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就审理案件中发现的个性、共性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24份,其中涉“三农”领域9份,得到县直部门和乡镇肯定回复。邀请让胡路区法院行政审判庭相关负责同志围绕“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等内容,为全县300余名干部进行授课,收到良好效果。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让案例成为最好的“教科书”,进一步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立足以人为本,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体现群众利益、反映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权益、增进群众福祉的原则,贯穿于府院联动工作全过程,实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相统一。与县司法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同研判,将涉不动产转移登记案件一体纳入“协议框架解决,为当事人节省办事环节6个、约30个工作日,群众办证“折返跑”“耗时长”等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经验做法在《黑龙江日报》刊登。持续推动龙泉新城小区住户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问题解决,让百姓“有房有证”的期待“开花结果”。
	二、坚持“三个协同”,凝聚府院联动合力
	明确“一盘棋”思路,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共同化解矛盾纠纷、防控社会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协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注重府院协同,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着力构建“有求我在、无事不扰”的营商环境品牌,确保司法助企“不越界、不添乱”,“一把手”带头走访辖区企业60余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23个。制发《优化营商环境助企服务十条措施》,强化涉企案件办理,以精准的司法服务回应企业需求,依法保护企业生产经营和企业家权益。严厉打击影响企业正常发展、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在办理环球公司与县住建局合同纠纷案件中,通过2次府院联席会议、6次线上线下调解,推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以“分期还款”方式破解县财政资金短缺难题,实现政府诚信与民企权益“双向维护”。
	二是协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快推进各执行协作联动单位的资源整合和工作联动,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办理的于某某与大庆某畜牧养殖公司、裴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府院共同研判,采取护企执行“组合拳”,历经四个月执行完毕,获评全省法院能动执行典型案例。办理的本县7个村民委员会与黑龙江某牧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对800多头奶牛采用“活封”举措,为被执行人争取了履行义务的时间和空间,柔性执行体现了司法温度,让企业有了“出路”,经验做法在《法治日报》刊发。
	三是协同服务冰雪温泉旅游发展。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围绕“旅游强县”战略实施,向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发送《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司法建议》,与县旅游服务中心会签《关于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县域文旅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在北国温泉、鹤鸣湖湿地温泉等景区建立景区法官工作站,景区法官工作站坚持“有案审案、无案普法”原则,组织法官在旅游旺季深入景区“坐堂问诊”,第一时间获悉纠纷、介入调解,工作站成立以来,已解答游客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调处旅游纠纷100余件,召开联席会议4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000余份,组织开展涉旅从业人员法律培训10余场次,让旅游消费者切实感受到“人在旅途、法在身边”。持续护航冰雪温泉旅游经济健康发展,经验做法在《中国改革报》《中国审判》《人民法院报》刊登。
	三、坚持“多向发力”,释放府院联动效能
	建立完善重点协调会商、日常沟通联络的常态运行机制,切实提升府院联动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为进一步及时化解涉特殊主体纠纷,形成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县法院主动收集了全县各单位联系方式及地方国有企业名单,以便针对不同特殊主体,第一时间向相关单位发送涉特殊主体诉讼案件函,由相关单位提请召开府院联席会议,研究化解方案。积极参与综治中心建设,深化与综治中心的协同联动,选派5名经验丰富的干警常驻县综治中心,以专业司法力量为基层治理注入法治动能。结合县委、县政府以高水平生态保护助推县域经济发展的相关要求,组建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团队,实行环资案件归口办案模式,审理的曹某某毒杀24只野生动物案在《法治日报》刊发。在林甸县国营苇场授牌成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点,与9家单位共同签署《关于共同加强县域湿地环境资源保护的协作意见》,共同营造天蓝水绿生态环境。自府院联动开展以来,已就涉行政机关、基层组织、招商引资企业和重点项目涉诉涉执行案件会商研判260次,推动案件诉前化解67件、诉中调解18件、执中和解10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