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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四项举措 提升案件质效

  发布时间:2013-08-28 09:19:15


    年初以来,我院围绕市中院考核任务指标,结合实际,通过强化四项措施,切实加强了审判管理,有效提升了审判质效。1至5月份,受理案件850件,同比增长13.9%,结案692件,同比增长22.3%,没有超审限案件;上诉率为6.11%,同比下降4.76个百分点,没有上诉改判案件,发回重审率同比下降2.85个百分点,低于全市法院平均值,多项案件质量评估指标居全市两级法院考核前列。

    一、切实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我院在日常工作中牢固树立向管理要质效、向管理要成绩的认识,高度重视审判管理的制度化建设。2012年,我院结合实际,先后修改制定了《林甸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林甸县人民法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制度》等26项制度,建立健全了包括审限管理、审委会运行、庭审技能考评、执行工作纪律等在内的各项审判管理制度。并且,初步建立了审判人员执法综合考评档案,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并根据平民法院建设要求,增加平民法官质效指标,考评结果与法官的晋升、奖惩等相结合。通过制度建设,形成了审判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经过一年多的认真落实、不断改进,成效初步显现。

    二、切实加强审判管理职能。我院进一步发挥审委会、庭室长会的职能作用,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重点研究、严格把关,对照上级法院的通报查找不足,有针对性的制定下一步工作安排,通过集体讨论决策,统一审判标准和尺度,不断总结审判管理工作经验。进一步强化院、庭长的审判管理责任,明确主要职责和工作目标,强化案件质量和效率督办落实,确保各环节无差错,实现均衡结案。进一步充实审管办力量,配齐配全,分工合作,实时掌握审判态势,分析各项指标数据,注意调研,及时发现影响审判质效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审管办的审判管理作用。

    三、切实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我院于2012年建立了审判流程网络管理系统,所有案件从立案到归档实行网上全程监控,保证管理不留死角。为确保管理系统用到实处、用出实效,我院聘请专家对干警进行了审判管理系统应用培训,全面了解并熟练掌握案件流程管理规定的内容,提高网上办案能力。同时,狠抓关键节点,提升干警审判管理意识和院、庭长审判管理能力,以便对案件办理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和网上全程监督,确保办案质量。同时,进一步严格程序转换审批手续,对临近审限转入普通程序的简易程序案件加大了审查力度;就审理期限的管理,设置了审限远期、中期、紧急三级预警机制,从严督促承办法官限期内结案;对延长、中止、中断、扣除审限的案件,要求必须由主管院长批准并及时报审管办备案;对于在审限内不能及时审结的案件,采取定期通报制度,要求承办人必须书面向主管院长及审管办汇报不能限期内结案的理由。

    四、切实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坚持开展庭审、裁判文书、合议庭、审委会四评查活动,不断强化内部监督,确保审判质量。我院以评查重点案件为突破口,采取定期评查、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努力推动审判质量的不断提高。今年以来,共评查庭审活动19次,评查合议庭54件、审委会评查10件、评查裁判文书453份,其中评查重点案件46件,对59件存在瑕疵的案件进行了通报,强化了对审判执行各节点的评查,最大限度减少案件的差错和瑕疵,促使审执行为更加规范、裁判结果更加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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