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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知识 绝对权的解释

发布时间:2013-12-15 16:40:03


    绝对权的解释

    依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不同,民事权利可以分为绝对权与相对权。

    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它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任何人,即任何人均负有不妨害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义务。绝对权的主要特点在于,权利人可向任何人主张权利,权利人不须借助义务人的行为就可实现其权利。绝对权的主体一般不必通过义务人的作为就可实现自己的权利。各种人身权、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等都属于绝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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