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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后到外地工作失业保险关系随转移

  发布时间:2014-02-17 10:31:53


    我原是一工厂技术工人,后工厂改制减人,我成下岗失业工人。最近我准备到外地工作,请问原先上班时工厂给我们缴的失业保险该咋办? 读者:谢顺发

    解答: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你失业可以在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你去外地发展找到工作重新就业,你的失业保险金停发,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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