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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时间闪电结案 执行法官促成和谐

发布时间:2012-07-02 16:41:10


    2012年3月8日,林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仅仅用时十天时间便执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的执行案件,有力的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赵某和张某系夫妻关系,婚后生有一女,二人婚后一直感情不和,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2010年9月14日经林甸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二人离婚、婚后女儿与赵某生活,张某每月给付女儿抚养费500.00元,家中财产双方当时分割完毕。判决生效后张某一直按照判决履行,2011年4月1日以后张某没有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经赵某多次索要无果后,无奈赵某只好申请林甸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案。

    2月27日该案立案执行,本着及时、高效的工作理念,林甸县法院执行局于当日下午就将张某通知到法院执行局调查了解案件情况,并送达执行通知书要求张某按期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后经过林甸法院执行局干警耐心细致的谈案情、辨事理、讲法律张某终于答应给付所欠的抚养费并表示以后孩子的抚养费会按期给付,绝不拖欠。当天下午赵某就拿到了孩子的抚养费,他对林甸法院执行局的工作效率和案件的处理非常满意,对执行法官表示了感谢。

    在法院的积极努力下,一笔拖欠了近一年的抚养费纠纷案件仅用了十天时间就得到了兑现,林甸法院执行局以高效的方式杜绝了“法律白条”的产生,践行了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

    作者:王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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