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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突破口 执结道交案

发布时间:2014-07-03 17:02:21


    日前,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该案因双方当事人在执行中相互谅解而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13年1月9日,被执行人钱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将在人行道上行走的申请执行人乔某撞伤,乔某受伤后被送到当地的医院住院治疗。住院29天,花费医疗费4521元,住院期间,钱某陆续为乔某支付医疗费2483元后就再也见不到踪影,拒绝给付剩余的医疗费。乔某出院后,一纸诉状将钱某告上法庭,诉请钱某给付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8935元。怀远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乔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找到钱某,要求其履行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钱某先是说自己是被冤枉了,后又说乔某在住院期间用了很多不该用的药,就是不愿给钱。法官见钱某“一根筋”,情愿被拘留也不愿意给钱,执行法官遂找到钱某在某单位工作的弟弟,经过一番释法明理,钱某的弟弟最终答应由他来做姐姐的思想工作,并承诺如果做不通工作,就由自己把钱垫上,但同时也提出乔某用药的问题。执行法官重新分析了案情,认为该案的分歧点就是乔某用药的问题,如果能让乔某作出适当让步的话,案件的解决将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经过一番努力,乔某最终答应放弃1935元。执行法官将该情况及时反馈给了钱某和钱某的弟弟。三天后,钱某和乔某这一对同行都坐到了法官的面前,二人在法官的主持下签订了和解协议,由钱某一次性给付乔某7000元,该案至此顺利执结。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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