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与生命健康权
发布时间:2014-07-31 10:22:47
1、〔身体权〕:指自然人对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完整和支配的人格权。身体具体内容包括:
(1)完整性身体保护权。
(2)对自己身体组织部分的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支配权。
2、〔生命权〕:指自然人以其性命维持和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生命权包括以下内容:
(1)生命安全维护权。(2)生命利益支配权/ 3、〔健康权〕:指以自然人对其身体的生理机能的完整性和保持持续、稳定、良好的心理状态为内容的人格权。健康权包括以下内容:
(1)维护健康权。
(2)劳动能力的保有、利用与发展权。
文章出处:法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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