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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有哪些具体的权能?

发布时间:2014-08-05 08:34:31


    名誉权包括以下具体权能:

    (一)“名誉保有权”。它是指民事主体可以通过自己的活动来使自己的名誉处于最佳状态。包括民事主体为了保持自己的名誉不降低或不受损,凭借自己的各种行动来改进自己的名誉状态,而且他人对此不得非法干预。

    (二)“名誉维护权”。所谓“名誉维护权”是指名誉权人对于任何侵害自己名誉权的行为,都可以要求司法机关对侵权人予以民事制裁,并要求司法机关责令侵权人赔偿自己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的民事权利。这无疑是名誉权中最重要的内容。

    (三)“名誉利益支配权”,即名誉权人对于名誉权所体现出来的利益所享有的支配权。即民事主体可以利用自己良好的名誉,在与他人进行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交往中,为自己谋取合法的利益。当然任何权利的行使均有限制,依一般人身权理论,名誉权人不得将名誉利益任意抛弃,也不得转让,更不能继承。简单地讲,名誉是一个人的特定的社会形象,名誉权是法律赋予公民和法人的,为了维护社会对自身属性的综合评价的一种民事权利。

文章出处:法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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