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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推定原则如何适用?

发布时间:2014-08-05 08:38:21


    过错推定原则,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致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时便推定其有过错,并因此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过错推定,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的诉讼中,受害人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被害人不必举证对方的主观过错,而是直接从损害事实的客观要件及它与违法行为的因果关系中,推定行为人主观有过错;如果行为人认为自己在主观上无过错,则须自己举证。证明成立则推翻过错推定,否认侵权责任。反之则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

    过错推定原则的价值在于更有效地保护特定受害人的权益,使其免受举证不能所带来的不利后果。

    过错推定原则适用于一部分特殊侵权行为。我国《民法通则》有若干规定过错推定原则的条文,该法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这是一个典型的过错推定原则条文。此外,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有过错推定原则的规定,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的发生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推定其有过错。

文章出处:法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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