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韩小兵的父亲专程从陕西省宝鸡市眉县赶到紫阳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高效廉洁、执法为民”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紫阳法院执行局的办案干警手中,对他们在办案过程中吃苦耐劳、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表示衷心的感谢。
家住陕西省宝鸡市眉县韩小兵于2009年7月5日在山东省泰安金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安毛高速路的建设工地打工时不幸身受重伤,经紫阳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定山东省泰安金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赔偿韩小兵各项经济损失12多万元,裁决生效以后,山东省泰安金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拒不履行赔偿义务。韩小兵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向紫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被执行公司的住所地和财产均在外地,承办该案的紫阳法院执行局法官历时3年时间,先后多次奔赴山东省泰安市、四川省的达州市、重庆市万县、贵州省贵阳市,对山东省泰安金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在全国各地的财产和债权一一进行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查询到的该公司的财产及时采取了有效的财产保全措施。在办案干警艰辛努力下,最终为韩小兵执行回各项经济损失12万元,还为其追回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6万余元。办理该案的执行法官高效、为民的工作作风深深地感动了申请人的家属,这才有了上面感人的一幕。(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