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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躲西藏难逃法官执行 鱼塘风波终于了结

发布时间:2014-08-11 09:58:01


    6月3日,当申请人何某双手接过承办法官递上的3600余元赔偿款时连声感激:“辛苦法官同志一直坚持替我追讨这笔赔偿款,我没什么文化,不懂该说什么好,总之谢谢法官了。”至此,一起因鱼塘引起的风波,终于告一段落。

    何某与陈某是同村的村民。2012年8月7日,陈某质问何某为何在其他村民面前污蔑自己挖其鱼塘并偷鱼。二人在争执中拳脚相向,何某在挨了陈某一拳后,从自己屋内取出一把斧头追打陈某。陈某随手在地上捡起一根棍往何某身上打去,将何某打倒在地,致何某受伤。事后,何某住院7天。出院后,因医药费等费用问题与陈某协商赔偿未果,何某起诉至广西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请求陈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7000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陈某与原告何某争执时,先动手打伤原告。但原告被打后,拿斧头追打被告,致使自己再次受伤。结合整个事件的发生的起因和过程,酌定由原告承担40%的责任,被告承担60%的责任。根据原告所提供的证据,其损失为6041.6元。按照责任比例,被告应赔偿原告损失3624.96元。

    判决生效后,陈某不但没有履行义务,而且躲藏了起来,何某只能向法院申请执行。主办法官一周之内两次突击到陈某的家,均见其家铁将军把门,但见其家门前的卫生相当整洁,由此断定陈某曾经回来过。而后从其邻居口中得知,陈某曾经走漏口风说要到隔壁村亲戚家暂住一段日子。主办法官随即调查陈某亲戚的住址,并第一时间前往该地址。

    不料还是扑了个空,但陈某的亲戚在法律的威慑下说出了其下落,原来陈某刚回家,说是拿些换洗的衣服。主办法官立马杀了一个“回马枪”,终于把陈某堵在了家中。面对狡猾的陈某,主办法官一脸严肃地向其阐明,若不履行赔偿义务,则将其处以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决定。陈某被吓得慌了神:“法官同志,我赔钱就是了,求求你别把我往里面关啊。”说罢,陈某马上取出3600余元,并恭恭敬敬地交到主办法官的手上。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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