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被人冒名变更房产局有责任吗?
发布时间:2014-10-20 14:52:45
房屋产权被人冒名更改,房产局负有责任。因为作为房产局有义务和责任查验房产证的持有人和房屋的所有人是否为同一人,如果房产局由于疏于管理,没有很好的履行他们的职责,给房屋实际产权人造成了损失的应当承担责任,房产局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文章出处:法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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