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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效力

发布时间:2014-10-20 16:18:56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效力主要包括承包人、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包人的权利

    (一)占有、使用、收益权

    (二)处分权

    (三)补偿权

    (四)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承包人的义务

    (一)缴纳承包费的义务

    (二)合理使用土地的义务

    三、发包方的义务

    (一)无法定事由不得在承包期内收回土地

    (二)无法定事由不得在承包期内调整承包地

    (三)应当交付约定的土地

    (四)发包方的违约责任

    四、发包方的权利

    (一)发包权

    (二)监督与制止权

    (三)物权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

    (四)法定情形下收回和调整承包地的权利

    (五)其他权利义务

文章出处:法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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