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效力
发布时间:2014-10-27 10:35:11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效力表现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享有的权利与负担的义务。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
(一)土地利用权
(二)权利的收益和处分权
(三)建造并取得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四)续期权
(五)请求交付约定地块的权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义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基于法律规定、合同约定负有严格的义务,当事人违反此种义务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其义务主要包括:
(一)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的义务
(二)支付土地出让金的义务
(三)支付其他相应补偿和费用的义务
(四)返还土地的义务
文章出处:法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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