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院执行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机构设置 执行信息公开

 

地役权

发布时间:2014-10-27 15:56:37


    一、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

    地役权是指为自己土地的便利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地役权具有如下特征:

    1、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土地上的物权。

    2、地役权是为需役地的便利而设定的物权。

    3、地役权是具有从属性的物权。

    4、地役权是具有不可分性的物权。

    二、地役权的取得

    1、基于法律行为取得地役权。

    2、基于法律以外的事实取得地役权。

    三、地役权的内容

    地役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1、地役权人的权利

    (1)供役地的使用权。

    (2)地役权的让与权。

    (3)为必要的随附行为与设置的权利

    2、地役权人的义务:

    (1)维护设置的义务。

    (2)支付费用的义务。

    (3)回复原状的义务。

    供役地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1、供役地权人的权利

    (1)设置使用权。

    (2)费用请求权。

    (3)供役地使用场所及方法的变更请求权。

    2、供役地人的义务

    (1)容忍及不作为义务。

    (2)维持设置费用的分担义务。

    四、地役权的消灭

    1、土地灭失。

    2、目的地事实不能。

    3、混同。

    4、抛弃。

文章出处:法律教育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