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院执行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机构设置 执行信息公开

 

法苑盛开文明花

——林甸县法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活动记实

发布时间:2011-11-29 13:56:08


    法苑盛开文明花

    --林甸县法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活动记实

    近两年来,林业甸县法院树立在困境中创优、在逆境中争先的进取意识,着力培养“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到突出位置,通过“五个强化”,积极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活动。几年来,林甸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共取得各项荣誉156项,今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文明单位标兵”。

    一、强化班子建设,为创建活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活动中,林甸法院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通过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觉悟;不断加强审判业务和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班子凝聚力。班子成员始终坚持做到“四个带头”,即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带头求真务实,做甘于奉献的实干家;带头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干警的知心朋友。为突出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院党组向全院干警作出郑重承诺:创建活动要从领导班子做起,对领导班子监督,向领导班子看齐。院领导廉洁自律、节俭办院、勇创一流的表率作用感召和影响着每一名干警,为干警树立了榜样。党组书记、院长唐怀君同志连续2年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09年,被市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领导干部”;副院长丁国玉同志被市政法委授予“优秀执法官”、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4次。

    二、强化队伍建设,为创建活动提供强大动力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必须抓好队伍建设这个根本。为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干警队伍,林甸法院狠抓了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的培养,有力提高了干警的综合素质。一是坚持政治建警。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对干警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使干警牢固树立起以公正执法、司法为民为荣,以本法裁判、以权谋私为耻的职业道德荣辱观,树立起“三个至上”的理念,进一步弘扬了公正司法的浩然正气。二是坚持业务精警。积极为干警提升业务技能创造宽松条件,有计划地安排法官和其他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鼓励支持参加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几年来,有5名同志顺利通过了司法考试,干警大学以上学历达到了90%以上。三是坚持制度管警。院党组制定了《林甸县法院干警岗位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等60余项规章制度。新的管理办法有效规范了对干警的管理。

    三、强化基础建设,为创建活动夯实基础

    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活动加,林甸法院坚持硬件与软件“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不断夯实创建活动的基础。一是美化环境,改进办公条件。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建立健全基层庭室办公(案)经费保障机制。深入推进“三年减债工程”,还清了2006年以前所欠外债276.6万元。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2007年以来,先后投资400余万元,新建3处规范化基层法庭办公楼,修缮了审判综合办公大楼;改造车库,取暖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办公车辆的办公设备。通过几年的努力,院容院貌焕然一新。二是开展活动,提升创建水平。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实施条例》,明确创建目标。坚持开展经常性的文体活动,组织干警开展乒乓球、象棋比赛文化娱乐活动。三是以人为本,规范法官言行。法院制定了《工作人员着装规范》、《工作人员文明用语规范》等一系列规定,解决开庭不着制服、庭审随意出入、接听手机、抽烟,接待当事人使用法言法语不当、文明用语不得体等有违司法礼仪的行为。全面实行“承诺制”和“公示制”,把服务内容制作成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

    四、强化司法职能,突出创建活动载体建设

    司法服务是文明标兵创建活动的主要载体。林甸法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按照围绕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这条主线,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开展司法服务工作。一是坚持公正司法,提升审判公信力。2010年,受理各类案件1888件,审执结1857件,结案率98.35%。今年1—9月份,受案949件,审结807件,结案率85.03%。二是强化审判监督,稳步提升案件质量。加大案件把关力度,严格落实案件质量四级把关制度,从根本上杜绝了随意下判、草率下判现象发生。几年来,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674件,人民陪审参与审理案件1750件。加大外部监督力度,除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和民主监督外,还注意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在全县离退休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门领导中选聘了10名审判监督员,通过监督庭审和法官业外活动,对法院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三是创新执行举措,大力破解执行难题。去年以来,共受理执行案件328件,执结300件,执结标的额3408.19万元。进一步完善了执行机制,成立了由县政法委牵头、法院主办、多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配合的大执行领导机构。加强司法救助,2010年以来,共支付救助资金15.5万多元,减免缓诉讼费用46.57万元。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果,达到了无执行积案要求。四是健全完善机制,加强涉法信访工作。进一步健全院长接待日制度,继续开展敞开门接访活动。健全责任追究制度,集中开展涉诉信访清理工作,举全院之力,大打一场集中清理涉诉信访案件的攻坚战。全院首访接待处理成功率达到90%以上。8月末,在全省基层法院院长信访工作研讨会上,林甸县法院作了典型发言。

    五、强化廉政建设,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一是强化思想建设,进一步坚定干警理想信念。从抓细小、细微入手,进一步加强了队伍的思想、纪律、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队伍的思想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二是强化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干警业务素质。激励措施鼓动干警提高学历和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对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员给予宽松的培训和复习时间,大大提高了干警参考积极性,促进了干警业务知识水平的提高。三是强化廉政建设,进一步筑牢干警思想防线。将反腐倡廉“关口前移”,加大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力度,对干警工作、生活中暴露出来的党风廉政方面的小问题,绝不姑息。四是强化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法官良好形象。院党组将作风建设的要求细化为22项具体工作,并层层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状,每名干警都做出了廉政承诺。

    作者:林甸法院研究室  常亮    刘春芳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