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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终止合同的8种情形  

发布时间:2014-11-05 16:37:18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1〕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 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5〕 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 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文章出处:法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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