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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屋不得进行租赁?

发布时间:2014-11-05 16:42:41


    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建设部颁发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文章出处:法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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