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4-11-18 10:06:04
【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以劳动合同履行地为主
劳动者外出打工,主张用人单位给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经常会遇见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情形。明确最低工资标准给付的规定,既有利于劳动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高维权效率,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发生工资争议后,可向当地有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举报,也可以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文章出处:法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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