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购买房屋,能否补写借条
发布时间:2014-11-18 15:24:08
我在结婚后买房时,有部分钱是跟父母借的,当时没有写借条,只是口头上说今后有了钱还他们。
现在妻子提出离婚,请问之前那些用于购房的借款是否属于我们夫妻的共同债务?现在补写借条给父母还有效么?
——钱先生
上海予一律师事务所李斌律师回复如下:
钱先生父母给他们的钱,应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可由钱先生的父母主张系借款并要求夫妻双方还款。
当然,如果有其它证据可证明当时这笔钱是赠与的话,那么即使现在补写借条,可能也无法被认定为借款。
文章出处:法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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