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赠与公证,咨询效力问题
发布时间:2014-11-18 15:25:26
我母亲在世时,和我父亲一起将他们的房子经过公证赠与了我,但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现在母亲去世,哥哥姐姐都不认可这份赠与协议,认为房子应当作为遗产分割。
请问律师,这份经过公证的赠与是否有效?房子是否应该属于我个人的财产? ——卢女士
上海予一律师事务所李斌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法律强制效力,而公证后的赠与合同也不因赠与人的死亡而失效。
因此,这份赠与协议合法有效,卢女士有权依照公证协议的约定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
文章出处:法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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