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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4-12-17 20:03:16


    针对不少用工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14 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在此前的11个月中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文章出处:法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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