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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分类

发布时间:2014-12-29 15:28:35


    按不同的标准,可对有限责任公司作出法律不同分类。

    1.多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公司

    这种分类的依据是投资者的人数。

    (1)多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我国《公司法》第20条第1款所指的“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即属此类。

    (2)独资公司。即是仅有1个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我国公司法允许设立独资公司即一人公司,但不是任何人均可投资设立。这里的“一人”仅限于国家授权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公司法》第20条第2款)。

    2.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

    这种分类的依据是资本的所有制性质。

    (1)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即国有的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它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义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除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外,其余有限责任公司均是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法上的有限责任公司和特别法上的有限责任公司

    这种分类的依据是调整公司的法律依据。仅仅受《公司法》调整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法》上的有限责任公司;除受《公司法》调整外,还受其它特别法调整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特别法上的有限责任公司。

文章出处:法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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