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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的四种形式

发布时间:2015-01-07 11:01:36


    四种形式

    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

    《公司法》新规

    而1994年7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对股份公司就已不再设置国家股、集体股和个人股,而是按股东权益的不同,设置普通股、优先股等。然而,翻看我国证券市场设立之初的相关规定,既找不到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文章出处:法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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