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院执行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机构设置 执行信息公开

 

固定资产处置

发布时间:2015-01-07 14:38:23


    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报废和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

    一、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

    (1)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2)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二、固定资产处置的处理

    (1)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

    (2)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3)企业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文章出处:法律教育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