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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丢了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5-01-27 14:33:47


    核心内容:结婚证丢失后,要分两种情况分析:一是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二是申请补发结婚证。

    法律咨询:结婚证丢了怎么办

    律师回答:结婚证丢失后,要分两种情况分析:

    一是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

    2004年3月29日,民政部颁布的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五条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由于你不属于离婚登记,因而,不适用此规定。

    二是申请补发结婚证。

    2003年7月30日,国务院通过的《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相关法律知识:怎么办结婚证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文章出处:法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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