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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机制提升水平 严密落实整改监控

黑龙江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细严实

发布时间:2012-10-10 14:34:30


    哈尔滨10月9日电 (记者 唐凤伟 段春山)今天,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全省法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动员部署全省法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黑龙江高院院长张述元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逐步推向深入,力争用一年时间,真正建立起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提升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张述元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反腐败的治本措施来抓,在“深、细、严、实”四个字上下工夫,即深入排查廉政风险隐患,细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严密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落实整改监控措施,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抓住防控重点,抓实排查整改,抓严监督问责,抓强考核督导,抓好总结推广,增强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效性,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黑龙江高院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梳理出审判执行、行政管理、干部任用等方面重点权力296项,初步确认廉政风险点1177个,新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320项,初步建立了动态监控机制。在此基础上,日前黑龙江高院出台了《全省法院2012-2013年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确定从今年9月起,利用一年时间在全省法院开展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级法院对本院及本院各部门的各类职权进行全面清理、分项梳理;组织干警重点查找岗位、部门和单位廉政风险,并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大小、腐败现象易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评定廉政风险,确定岗位风险等级,建立岗位风险等级目录,然后对评定出的廉政风险和确定的风险等级,制定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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