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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新角色

——从法律学习者到法律实践者

  发布时间:2015-05-06 16:38:54


    大学毕业时,当我最后一次宣读“培养公正法官、造就雄辩律师、哺育渊博学者、诞生杰出政要”院训的那一刻,心情已然不同于四年前的懵懂少年,通过四年的法学熏陶,真正将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深深地存入了自己的脑海,真正体会到公平正义的灵魂所在。甲午马年的六月我们仿佛是含苞待放的花朵,尽情地展现它那婀娜多姿的之态,但又仿佛身在清晨湖边的迷雾中,让我们盲目不知何去何从。昔日大学的“风雨”是烟花吹不过的岁月,是这六月夏风吹不逝的光阴,它将永远伴随在我们法学院每一个莘莘学子的记忆中。当我背起行囊的那一刻,本着对法官职业的向往,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公考之路,坚信自己一定能够学海泊岸,职路扬鞭。

    当我进入法院的那一刻,就欲为公平正义献出自身的力量,深刻的感受到一位哲人对法官职业的评价:“法官是行使神的职责”。法律与道德都是社会的评价方法,法律是社会评价的底线,而法官作为守护这道底线的卫士,如同神职,我也很荣幸成为了神职中的一员。“崇法为民,怀仁务本”的院训,让我感受到林甸法院干警在拥有厚重的德行操守上,敬畏法律、敬仰法律,以法为准,以法为绳,以司法为民为宗旨,视法律和服务人民为人生与事业的基本准则,用好法律利剑,并通过自己的言行和职业活动更好的为人民服务,把正义输送出去,树立民众对法律的信心。这对我不仅是一种震撼,更是一种警示。在这简短几个月的工作中,我认识到法官不是适用法律的机器,应当具备追求公正司法,不断提高专业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更要怀有不断完善自我修养的崇高理想。所以只具备专业的法律素养是不够的,还要有对社会的责任意识。对于刚刚进入法院殿堂的我来说,虚心向前辈学习是必要的,“三人行必有我师”,前辈是我步入法院殿堂的第一任老师,是他们让我懂得了因不同案情,做出不同应变的思维方式;是他们让我懂得了把公正司法落实到案件的每一个细微之处,使我铭记“百分之一的疏忽,就可能导致百分之百的失败”;是他们让我真正的解读了基层百姓的心声;是他们让我体会到了基层干警的肩之重任。他们丰富的经验对我这名司法战线上的新兵来说是职业生涯的最宝贵财富。

    作为一名年轻的法院干警,我要牢记“崇法为民,怀仁务本”的院训,并将其付诸实践,不断将法学素养与审判实务相结合,不断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努力为法律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更要使公平正义融入到自身的血液,经营好自己的职业生涯,真正地实现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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