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法庭日刊》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最早开展法制宣传的革命刊物,她的发现充分说明,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人民法院报》于1992年应运而生,在法治中国大背景下成长与发展,迄今走过了20年不平凡的道路。在社庆二十周年的喜庆时刻,我们找到了法制宣传的鼻祖——《法庭日刊》,这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宣传工作和全国法制宣传工作者来说,无疑是极大的激励。今天,我们刊发《追本溯源看法宣》一文,介绍《法庭日刊》的发现经过和历史功绩,敬请广大读者关注。
1929年至1933年间,毛泽东同志在福建龙岩写下了《古田会议决议》、《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才溪乡调查》等光辉著作。在轰轰烈烈的革命斗争中,闽西这片革命热土烙下了鲜明的时代印记。
设在上杭县人民法院古田人民法庭的“共和国法制摇篮展览馆”,如今收藏陈列了一件迄今发现的最早红色法制报——《法庭日刊》第四期。这份报纸是1931年4月11日由当时的闽西裁判兼肃反委员会(我国人民法院的前身)发行。
糊墙“破纸”原是绝世“宝贝”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古田会议纪念馆在古田人民法庭联合承建共和国法制摇篮展览馆。展览馆里一千多件历史文物展现了红色中国法制起源于闽西这一宏伟画卷,述说着我们党在闽西苏区开展法制实践的光辉历程。展览馆内一张用玻璃罩起来的纸张尤为引人注目。这张纸不十分完整,上面的字迹也在岁月洗礼中变得模糊,但“法庭日刊”四个大字清晰可见。
“这可是咱们馆的镇馆之宝,是件绝世宝贝,世上就这么一份呐!”展览馆馆长王江龙满脸自豪地说。这件被王江龙称之为“绝世宝贝”的文物,是他在一次文物普查中发现的。发现时,这张报纸被当做一张糊墙的“破纸”。
今年2月的一天,王江龙像往常一样,前往红色革命遗址进行文物普查。这次,他和几个同事来到龙岩永定虎岗乡进行文物考察。
作为曾经的中共闽西特委和闽西苏维埃政府的所在地,虎岗乡保存了大量的红色革命遗址。由于年代久远,曾经的闽西裁判兼肃反委员会旧址已经有些残破。
走进屋子,王江龙仔细寻找那些曾经的红色印记。仰着头,一张发黑泛黄的纸张,引起了他的注意。抹去上面的灰尘,“法庭日刊”几个大字,映入王江龙的眼帘。这是什么?是一张法庭的报纸。什么时候的?1931年。察觉寻到宝的王江龙满怀兴奋,小心翼翼地将这张旧纸从木板墙上揭下来,生怕弄坏每一片已经发脆的张片。揭取报纸后,他马不停蹄地请来省、市文博专家进行鉴定。专家们经认真鉴定,“《法庭日刊》第四期年代清楚、内容丰富、品相完整、保存良好。”没想到,这张“破纸”竟然是一份珍贵的文物。
红色法制宣传从这里开始
1923年,我党革命家邓子恢、陈明等就已在闽西创办了在福建省第一个传播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刊物《岩声》报,宣传进步革命的法制思想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闽西的武装斗争此起彼伏。1928年,在中共福建临时省委的提议下,永定县溪南区苏维埃政府正式成立,内设裁判处,这是我党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红色审判机构,是当代人民法院的前身。
“红旗跃过汀江,直下龙岩上杭。”1929年,毛泽东、朱德率领的红四军二进闽西,与闽西地方革命力量相结合,摧毁了当地的反动统治。为广泛宣传党和红军的革命政策,7月27日中国工农红军创办的第一张铅印军报——《浪花》出版。1930年,闽西苏维埃政府成立,内设裁判部和肃反委员会,开始了我党在闽西苏区的司法审判实践。
1931年,赣南苏区与闽西苏区连成一片,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初步创建了具有鲜明特色的苏区法律体系和司法机构,形成了中央司法人民委员部,国家政治保卫局,最高法庭和最高法院,省、县、区裁判部,劳动法庭,军事裁判所,检察员和军事检察所以及劳动感化院等司法机构,为新中国司法工作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宣传工作是党的“第一个重大的工作”。闽西苏区在进行司法审判实践的同时,也十分重视法制宣传。这次发现的《法庭日刊》就是在这个时候诞生的。1931年4月8日,由闽西肃反委员会创办的《法庭日刊》正式出版,开创了红色法制宣传工作的先河。这是一种用玉扣纸单面黑墨竖式石印的小报,一期一版。《法庭日刊》设有判词、法庭消息、裁判执行情况和军事法庭布告等栏目内容,是全国最早的红色法制报。而王江龙寻来的“宝贝”——《法庭日刊》第四期,是迄今发现的全国仅存的一份。
作为闽西苏区当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形式和阵地,《法庭日刊》以宣传法制,提高群众法律知识为主要任务,宣传民主与法制建设,宣传立法、司法、执法成就,宣传司法工作成效,对法制体系、法制制度的培育与形成做了积极有效的推动。
据了解,1931年4月11日,由闽西肃反委员会创办的《法庭日刊》第四期;1932年2月1日,由闽西苏维埃政府创办,闽西苏维埃政府主席张鼎丞撰写发刊词的《裁判法庭日刊》;1933年6月16日,由江西省苏维埃裁判部部长古柏创办的《司法汇刊》,这三份报刊是目前全国发现有明确实物存在的苏区时期红色法制类刊物。唯一存世的这张《法庭日刊》第四期,无疑是迄今发现的全国最早的红色法制报。
在革命法制实践中,闽西苏区培育和形成了共和国最早的法制机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形成了一整套优良法制工作理念和工作作风,在以后陕甘宁边区、各抗日根据地和各大解放区的法制工作中得到传承和发展,对新中国的法制工作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法庭日刊》的发现,对于研究共和国红色法制史、中央苏区法制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